美克家居诉深圳美瑞美家家具有限公司等商标权纠纷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认定,判令被告方赔偿美克家居1005万元,并停止使用侵权标识。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克家居”)与深圳市美瑞美家家具有限公司、法人林某奇及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奕呈瑞家居馆的商标权纠纷案做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的认定,即被告方侵害了美克家居的商标权,并赔偿美克家居1005万元。此外,被告方还需停止使用“美瑞美家”的企业字号和公众号等侵权标识。
据了解,这一商标权纠纷案源于被告方在未经美克家居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与美克家居注册商标“美克美家”相近的商标,给美克家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品牌形象损害。美克家居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
法院通过一审和二审的审理,认定被告方的行为构成了近似侵权,并判决被告方赔偿美克家居的经济损失。此次终审判决的维持,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也体现了我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和决心。
美克家居一直以来十分注重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始终坚持原创设计与自主创新。据悉,公司至今已累计获得专利4200多件。自2010年以来,美克家居品牌多次荣获“中国家居最具影响力家具品牌”“消费者最喜爱家具品牌”“2020亚洲十大影响力品牌”等在内的多个由行政机关、全国性报刊及网络媒体、行业组织所颁发的荣誉,并连续12年入选“中国500强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获得了行业内外充分的肯定与嘉奖。
此外,该案件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商标权保护的广泛关注。对于企业而言,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不仅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和信誉,更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美克家居维权行动的成功,不仅有力地保护了美克家居的知识产权,也为其他企业树立了维权的榜样,也对加强商标权保护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和政府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023年,国务院就专利转化运用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议题召开了三次会议。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10月31日国务院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进行第四次专题学习;1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国务院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打出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组合拳”。此外,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数据显示,过去一年,我国新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8家、快速维权中心7家,总数达到112家。全系统办理专利纠纷案件1.4万件,同比增长50.1%。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进一步健全,累计指导企业海外维权1300多起。
总的来说,这起商标权纠纷案的终审判决彰显了我国法律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立场,提醒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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